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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3年2月23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戎雪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7日 10:0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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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努力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机关标兵单位,余姚市检察院荣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3个基层检察院获评“2012年度省级先进检察院”,2个基层检察院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759人,同比增长0.36%;提起公诉20792人,同比增长25.93%。据统计,全市检察机关人均办理批捕案件和公诉案件数量均居全省前列,为全国检察机关人均办案数的两倍以上。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犯罪活动,注重打击利用公民身份信息、个人隐私实施的各类新型犯罪,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认真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偶犯、初犯、过失犯,认真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共适用无逮捕必要不捕480人,相对不起诉754人,同比分别增长14.29%和91.37%。市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办理未成年人和在校大中专学生刑事案件,引导全市检察机关更加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更加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不断改进控告申诉检察,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畅通运行12309举报电话,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逐件登记、督办落实当事人申诉和群众来信来访1713件(次)。健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机制,及时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对3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二、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深入开展预防工作

  坚决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213件251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30.05%,其中大案183件,处级以上要案31人。坚持及时向发案单位通报情况,共同维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加强规范化和办案区建设,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依法文明安全办案。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31件56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36.59%,其中重特大案件12件。办案中,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一般工作失误和渎职侵权犯罪,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积极履行市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性特点的研究,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预防联动机制,经常性组织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提升预防工作成效。

  三、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297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4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7件;对不符合逮捕和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644人,不起诉175人。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刑事审判中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等情形实行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16件,法院已改变原判决10件。依法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62件,直接向法院提出抗诉7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5件。注重维护司法权威,对经审查认为裁判正确的327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看守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深入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4件5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249件,较好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全面推行社区矫正联动信息工作平台,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时监督。

  四、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参与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项行动,依法起诉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715件2311人。制定出台《关于“十二五”时期在我市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实施方案》,努力保障政府投资资金安全。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及时将有行贿犯罪污点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净化经济发展环境。

  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创新发展。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及时制定出台《关于正确办理涉企案件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十条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正确把握和灵活运用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慎重处理涉企案件。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在促进产业升级中的重要作用,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依法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531人。

  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参与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83人,提起公诉288人,有力发挥了刑罚的震慑效果。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和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从中分别立案查处64人和38人。探索建立民事行政领域民生案件优先办理机制,对认为裁判不当的27件人身损害赔偿、劳资纠纷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申诉案件及时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检察创新工作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检察创新的培育、扶持和推广力度。组织开展首届创新成果奖评选,“量刑建议北仑模式”、“追诉查漏信息平台”等12个项目获奖,其中有6项被确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提出建议帮助改进和完善。

  五、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联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举措。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认真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35件拟作撤案或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按照程序接受监督。

  着力深化检务公开。举办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等各界人士3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参观视察,提出建议。不断改进新媒体时代网络检察工作,建立运行网上举报、控告、申诉平台,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市检察院和5个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不断改进内部监督。市检察院和8个基层检察院建立专门案件管理机构,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正逐步形成。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等专项检查,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六、深入实施固本强基战略,强化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全市检察人员宗旨意识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江北区检察院楼若林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弘扬和培育检察人员共同的价值体系。

  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学习研究机制和激励奖励机制,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能力、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扎实推进全员业务培训。

  突出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实施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明显改善,风清气正用人环境进一步形成。

  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院对基层院领导的意见》,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不断完善业务交流、人才培养、资源整合等工作制度,促进全市检察工作整体协调发展。建立完善市检察院对基层院整体工作水平的考核机制,引领基层检察院更好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推动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展现新面貌,工作迈上新台阶,公信力实现新提升,为我市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把宁波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方法措施。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更加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任务,更加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有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更加深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确保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三、注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我市清正廉洁政务环境的不断巩固。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严格执行办案纪律,积极推进侦查模式转变,更加注重办案综合效果。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无私,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探索建立民事执行监督机制。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提升执法公信水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检察权的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改进检察宣传方式,不断健全案件信息查询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六、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科学发展根基。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视加强检察人员“五个能力”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更加注重基层检察院建设,进一步规范派驻重点镇(街道)基层检察室职责履行,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