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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2日 07:0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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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批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专业校考的专科专业,分别在对应批次提前录取。

  志愿分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

  第一批和各批提前录取的为传统志愿,第二、三批为平行志愿。

  各批提前录取设两个高校志愿,第一批设3个高校志愿,第二、第三批均设A、B、C、D、E等5个高校平行志愿,每个高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高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高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凡符合该批次录取最低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

  凡文化分上线(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均须按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办法,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者,均不予录取。

  中央戏剧学院等专科专业校考合格、文化符合我省艺术类专科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与艺术类第三批同时填报志愿。

  艺术类考生可兼报除文理科各提前批次及体育类专业外的文理本、专科非艺术类专业,并须按规定另行办理网上填报志愿手续。但录取时按先艺术后文或理科的顺序进行。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文或理科志愿。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