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多付8万元,求卖家协助过户
也有买家比卖家还心急的。
奉化的李先生4年前以53万元从谢先生手中买下一套房子。当时因为政策规定,这套房子必须在产权登记满5年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双方特意约定等5年期满后再过户。
去年12月,房子终于能过户了,可卖主谢先生却拖延起来。
他提出要加收10万元,才肯协助办理过户。
无奈之下,今年2月,李先生将谢先生告上了法庭。
李先生原本不肯,但“国五条”一出炉,他也着急了:“如果再拖到要付20%的个税,这房子不就打了水漂……”
第二天他便找了谢先生协商,只得同意再支付谢先生8万元,后者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
3.不堪看房骚扰,租客起诉房东
本来以为“国五条”只对房屋买卖双方有影响,没想到租房子的也会受到波及。
26岁的金先生是江西人,在镇海某机械公司任文员。两年前,他通过中介,在镇海城关向房东严先生租了一套小户型房子。
去年8月,合同到期,双方也没有续订租赁合同,只是房租仍按半年一付,由金先生继续租住。
今年春节刚过,金先生又预付了5400元房租。严先生也在收条上写明到今年8月底。
可前几天,严先生带了一个人来看房,说要把房子卖了,让金先生尽快搬出去。
金先生一打听才知道,严先生名下有多套房产,“国五条”一出台,他就急于将多余的房子出手。
半年的租金也付了,怎么能说搬就搬呢,而且不时带人来看房,扰乱了正常的生活,金先生很是郁闷。此后两人商量了多次,均不欢而散。
上周五,金先生愤然起诉到镇海法院,要求确认租房合同实际存在,他要继续承租至预付租金期满为止(即今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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