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去年6月1日,本市国税局网络发票系统即开始全面推开。目前,该系统开票范围涉及出口专用发票、统一收购发票、成品油销售发票、水费专用发票、农业产品收购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国际海运业和船舶代理业发票、国际货代业发票、报关代理业发票、交通运输业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部分现代服务业和客运业发票等票种。今后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出口专用发票也将统一纳入到网络发票系统开具范围。“《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网络发票的法律地位,为今后推广网络发票奠定了基础。”市国税局方面称。
电商交易本应开发票
市国税人士昨日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接到国家税务总局第30号令《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将按照《办法》要求于4月1日起执行。至于网店开具发票问题,目前没有新的规定。
不过税务部门表示,纳税并不会因为实体店还是网店有所区分。就像《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执行对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包括以公司名义注册的网商和个人网店,都应该是一样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以公司名义注册的网商(B2C)可以为用户提供发票服务,用户只需在下单时向对方索要发票即可。但是个体网店,由于其未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等原因,大多难以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网络发票和网店开票虽是两回事,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网络发票推行,有助于提高税务部门信息管税的水平,也可看作是一种信号,为规范电子商务管理做铺垫。
记者张璟璟通讯员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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