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安 绘
从偷螺丝螺帽、拆铁丝网,到卸标志牌、割光缆,一段时间,偷盗高速公路设施现象层出不穷。早在2009年,本报就关注过这一现象,但四年多来,偷盗高速公路设施呈现愈演愈烈之势。
新补标志牌当夜消失
3月16日凌晨,路政队员在甬金高速洞桥附近路段巡逻时发现:高速公路上有人行走,路过标志牌时停了下来。路政队员走近一看,这个行人身上背着编织袋,手里拿着扳手和钢锯。路政队员现场调查后将其送到了洞桥派出所。
“去年12月份以来,甬金高速洞桥路段标志牌频繁失窃,多的时候一夜被偷走10多块牌子。一些牌子补上后,当天夜里又不见了。”宁波高速路政大队三中队路政队员查询巡查资料后发现,近4个月来,甬金高速洞桥路段共被偷限高牌33块、路政96266提示牌3块、互通诱导牌36块、桥铭牌7块,还有一定数量的公路附属设施被盗,财产损失4万多元。
其实,失窃现象在我市其他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也时有发生,一些高速公路业主一年的损失高达百万元。
除了经济损失,偷盗更是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指示牌缺失,将无法正确引导、预告车辆。用于固定的螺丝失窃,护栏就成为摆设,起不到任何缓冲的作用。更严重的是,通信电缆被损毁,会导致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瘫痪,交通监控系统无法运作,影响公路的正常运营。
偷盗为何屡禁不止
“出于建设成本等方面的考虑,公路大多规划在相对偏僻的区域,这些设置在路上的标志标牌成了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说起失窃物品的去向,宁波高速路政大队大队长陈懿彦非常无奈,偷走的标志牌、百米桩、里程牌等大多被贱卖给破烂王,一些有利用价值的铁丝网等则成为路边农户家的鸡圈栅栏。
笔者了解到,除了贪图蝇头小利的周边居民,偷盗者大多为有经验的惯犯。作案人员一般选择晚上在路旁的绿化带里偷盗,看到巡逻车立即躲进树丛。一些偷盗者甚至采取声东击西的方式,引开路政队员的注意力,在不远处大肆偷盗。
为了减少偷盗,业主公司和高速路政部门也集思广益,将钢护栏金属柱帽更换成回收价值较小的橡胶柱帽、引进合成材料代替原有的铝板、焊死接口等。但新的偷盗行为依然层出不穷,野蛮和破坏性的拆盗还造成了基础部分报废,给修复工作带来困难。
“我们联合交警、高速公路业主和当地派出所的联防队员,加大巡逻密度,但这毕竟不是解决之道。”陈懿彦说。
仍需法律硬约束
发现设施被盗后,路政部门该如何处理?“在现场抓住、事后调查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把嫌疑人移送给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三中队路政队员告诉笔者,大多数情况下很难查到偷盗者,“我们调查时,小偷早已把偷盗的东西卖给了破烂王。标志牌等扭曲处理后,很难辨认。”
即便是移交给公安部门的偷盗者,大部分情况下也会因为偷盗金额构不上刑事案件,被拘留几天后就放人。“近年来,宁波只有一起偷盗双立杆的事件立过案,其他的惩罚措施微乎其微。”陈懿彦说。
笔者查阅发现,为遏制偷盗现象,2010年,浙江出台了《偷逃通行费、偷盗高速公路设施等行为处罚的司法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将盗窃高速公路设施纳入法律程序进行处罚的文件。不过,这份意见只是对盗窃护栏、配电照明等高速公路交通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罚。记者 秦羽 通讯员 王超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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