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省工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效能的意见》,提出了一个窗口对外审批、一地多照等7方面的改革举措。根据省局的要求,宁波市工商部门制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具体举措。昨天,市工商局发布了这一系列优化措施,并且将于4月10日生效。
1下放登记权限注册就在本地解决
有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历的人一定知道,过去有不少限制条件,县(市)区工商部门不能办理,必须花大量时间到宁波市局去走程序。
本次推出的登记注册优化措施,重点下放部分登记权限给各分局。
如注册资本低于2亿元的自然人投资的公司;
住所在本市市区(除老三区)的企业集团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宁波市区设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金融、保险、证券类分公司、分行除外);
投资总额低于1亿美元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在海曙、江东、江北区以及商务部批准的除外);
外商投资的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以及限制类、投资类企业除外)。
解读:节约了企业办事的时间成本,为活跃地方经济加分。
2灵活核定企业经营范围
新政策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分局探索推行经营范围灵活核定,允许对不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中类等核定,方便企业自主选择经营的行业和门类,减少因变化经营范围而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的麻烦,有效扩大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利。
解读:卖服装的企业如果要卖床上用品,经营范围中只写了服装就涉嫌超范围经营。灵活核定经营范围的话会建议企业使用中类纺织品,降低了企业无端的违法风险,有助于经济不景气环境中企业经营方向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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