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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一仓库发生大火续:25岁小伙大意造成损失3千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8日 07:4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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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7日下午,江北区建龙仓储有限公司钢棚搭建的6个仓库起火,浓烟滚滚,宛如巨龙般盘旋在上空,天一广场都可以清晰看见浓烟。这场大火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媒体2012年12月8日也曾作详细报道(《江北一工厂仓库发生大火 过火面积约1800平方米》)。

  时隔4个月,经过消防部门的侦查,这起火灾的发生并非意外,而是有人一时大意酿成的惨祸。3月26日,江北区检察院以失火罪对25岁小伙子王某提起公诉。

  据悉,建龙仓储有限公司共有6个仓库,其中2号仓库装的全是塑料。25岁的慈溪人王某主要从事塑料买卖。2012年12月7日,他和朋友赵某两人一起来到2号仓库,准备去看货。

  两人进入仓库后,由于所需材料不同,就分头寻找。

  之前,王某为了区分塑料成分,就用土办法进行识别:用火点燃一段塑料的料头,查看塑料火焰的颜色,等火熄灭后再闻气味。

  进入仓库后,王某分别试了三种塑料,点了三次火,待火熄灭后就离开准备去找赵某。可没走多远,王某回头一看,自己第一次点火的地方竟然开始冒烟。

  王某赶紧叫来赵某,这时冒烟的地方已经开始着火了。两人赶紧叫来管理员,还从旁边打了两盆水灭火。可整个仓库里存放的都是塑料,极易燃烧,火势迅速蔓延,远远超出三人的估计,只能打119报警。三人采用各种方法,尽力想把火灭掉,但是火势越来越大,仍然没能控制住。待消防车来了后,王某和赵某觉得事情可能会变得很严重,怕承担损失,就慌忙驾车逃离现场,并将点火用的打火机丢弃。

  王某不知道的是,宁波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江北、慈城、洪塘等6个中队和战保大队17辆消防车前往扑救。当天遗留的火种引发火灾,造成建龙仓储有限公司6个仓库过火,过火面积约6500平方米,烧毁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9414720元。

  当天夜里10点多,王某在亲戚的规劝下自动投案,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面对如此巨大的损失,王某懊悔不已,泪流满面。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郑培金 孙乔 赵艇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