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3000多万元的林某夫妇,为了逃避债务,居然将持有的价值近1000万元的某服装公司股权,以95万元低价转让给了女儿小慧。众多债权人知悉后,向象山法院起诉。日前,象山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悉,林某夫妇以投资经营为由,用个人名义四处借款,最后,两人对外负债达3000多万元,其中大部分债务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2010年8月,林某夫妇在未通知任何债权人的情况下,将持有的某服装公司80%的股权以9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与其同住的女儿小慧。当时该服装公司总价值达1000多万元。
为造成转让款已支付的假象,小慧在受让股权的当日,从其舅舅处借取95万元并汇付至父母账户。
为了更加顺利地逃避债务,隐藏已经转让的股权,去年1月,小慧将该股权无偿转让给其姨父李某、姨母刘某。之后,李某、刘某又将该股权无偿转让给李某的姐妹及妹夫。以上股权转让行为均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今年1月,金某等债权人了解到有关情况后,十分焦急,赶紧向象山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林某夫妇转让股权的行为,并确认小慧、李某、刘某等各亲属间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夫妇在债权人债权未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擅自低价转让财产,导致法院强制执行时林某夫妇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无法得以实现,对众多债权人造成了实际损害,该转让行为应予以撤销。
另外,小慧与李某、刘某及其他亲属间的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各当事人之间又系亲属关系,属恶意串通,各亲属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记者张寅通讯员韩晓红柳晨硕/文徐佳伟/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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