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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今后要再婚生子 离婚双方都不愿要孩子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09日 11:2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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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通讯员黄宇)法庭上,夫妻抢着不要孩子的情况已不少见,北仑法院前天调解的一起案子的当事人,也令人心寒地强烈拒绝抚养孩子。原因很简单,这对80后小夫妻都还年轻,他们都想要再婚生子。

小杨(化名)和小竺(化名)都是标准80后,小杨比小竺大两岁。几年前,两人经相亲认识,条件合适,也还谈得来,便领证结婚了。婚后不久,小杨却因为工作调动去了温州,两人聚少离多。2010年,小竺生下了一个女儿,原本便很少去温州的她这下更是无暇分身,索性搬回了父母家中,由父母帮着照顾孩子。小竺的父母既要照顾她哥哥的儿子,又要照顾自己的女儿,忙得不可开交。而小杨平时工作很忙,也极少回来看孩子,孩子看到小杨,常常大哭不止,如同见到陌生人一般。

这样过了两年多,小竺提出要离婚,小杨表示没有异议。但在论及女儿由谁抚养时,两人却闹翻了脸。

原来,两人都才三十出头,自然都有再婚的打算。“既然再婚当然还是要再生孩子的”,小竺表示,女儿确实成了她再婚的负担。小杨也向法官表示了同样的看法。“不是我无理取闹,带孩子的精力和花费这些倒也不是大问题,关键是带着孩子,我再婚后很可能没法再生孩子了。”小竺如是说。

承办法官在了解相关生育政策后,也证实了她的这一说法。国家允许再婚夫妻可再生育的情况概况起来其实只有两种,一是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曾生育的,二是再婚前双方都有子女但确定子女随前配偶的或者新组合家庭本就无子女的。对于小杨和小竺来说,如果他们带着孩子再婚并且打算再生育,则意味着他们必须要找到一个无子女的配偶。“本来再婚难度就大,让对方接受我的孩子,还要接受我们不能再生养的事实,难上加难”,小竺这样表示。

考虑到孩子还未满3岁,在法官的几番调解之下,小竺最终同意由自己和父母共同抚养女儿。7日,小杨和小竺达成调解协议,女儿归小竺抚养,小杨一次性支付女儿至成年时的抚养费近二十万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