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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出台 蛟川蓝青可兼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0日 08:5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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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继续严格控制择校的前提下,对小学、初中的一些招生政策,作出了优化调整。

  宁波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与去年相同,招生名额的80%面向宁波市区,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宁外直接录取”的办法。招生名额的20%面向其他县(市)区,采用“网上报名、面谈筛选、择优录取”的办法。

  今年兴宁中学首次采用与宁波外国语学校一样的招生方式。

  蛟川书院、蓝青学校等学校在宁波市区的招生,采用网上统一预报名,学校自主录取的办法,时间不得早于当年5月18日,并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收录取学生。与往年在民办学校报名时,只能限报一所不同的是,今年可兼报。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原则上要在本市参加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等条件,由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准)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记者 毛信意 通讯员 陆灵刚)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