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选优配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深化乡镇(街道)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加强乡镇(街道)干部教育管理,加大对乡镇(街道)干部关心爱护力度等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意见。
《意见》提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优先从具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从上级机关、单位选派没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一般应先安排到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副职岗位上培养锻炼。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任期不到3年调整的,需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同一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连续两任任期一般不得低于3年。
《意见》明确规定,要深化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乡镇(街道)干部要直接联系村(社区)、企业、重大项目、困难群众、信访积案等,联村(社区)干部要走遍所有住户,并在村(社区)工作遇到困难、发生群体性事件、召开重要会议、居民家中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重大节假日慰问等情况下必到,确保联户联心、联出感情、联出实效。实行乡镇(街道)干部固定下村服务日制度,乡镇(街道)干部每星期至少固定1天到村(社区)开展村务会商、民情探访、实事领办、难题化解等工作。
加大干部梯队建设和选育力度。定期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干部,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人选。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干部到市、县(市)区机关部门挂职。实施乡镇(街道)“优苗选育工程”,提前储备一批30岁以下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25岁以下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注重从具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注重从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等。
另外,《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教育管理,推行“定岗对责、绩效对账”制度,完善实绩考评制度等,对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急难险重任务推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试行记功破格提拔制度。同时,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记者沈朝晖通讯员勇祖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