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安 绘
连续几天,工商人员对部分重点地段的店名招牌进行专项突击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不规范的店招不仅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会让店家蒙受损失。
店名傍名牌
三月下旬,家住高桥的消费者张女士打电话向当地工商所投诉,称自己被一家山寨版的“好又多”超市给忽悠了。次日,工商人员来到张女士所说的高桥镇古庵村的“好又多”超市,在老远就看到一块“好又多购物中心”的牌子,当执法人员查看该店营业执照时发现,该店的工商注册名称是“宁波市鄞州高桥兄弟食品店”。
“因为觉得‘好又多’超市名气很大,名称也吉利,就做了‘好又多’招牌。”店主表示,并不知道店铺招牌要跟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一致,现在已经恢复了“兄弟”的名称。
超市加盟有规矩
位于联丰西的莘庄村,是典型的城乡接合部,因为流动人口众多,小超市和副食店随处可见。章某为了让自己的副食店能在竞争激烈的城乡接合部发展,不惜花钱加盟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经过加盟授权,章某的副食店有了使用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名称的权利,“有心”的章某利用这家公司名字中的关键词,在店招中打上了“世纪华联”四个字。
这四个字却侵了权。“世纪华联”超市是全国知名的大型连锁超市,章某利用其巨大的影响力吸引了不少顾客。但章某的做法却违反了《商标法》等有关法规,侵犯了商标专用权。
根据我国对加盟公司名称的管理规定,章某得到授权使用的只是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的名称,并不是商标,该店名在章某处的正确使用方法应为“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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