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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看房摔伤谁该担责?中介房东共遭索赔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26日 10:4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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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新闻网讯(记者江天宇通讯员尹 璇)跟着中介去看房子,怎料不小心摔伤了。是自认倒霉还是让中介赔偿?最终,受伤租客杜先生选择起诉房主和中介,索赔近10万元。前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未当庭宣判,鉴定人首次出庭作证。

杜先生是开手工作坊的,因为原来租的房屋要拆迁,去年10月3日,他委托一家房产中介找新铺位。中介公司老板李女士为杜先生推荐了位于下应街道的一家店面房。随后,李女士携带房东余某委托其保管的店面房钥匙,带杜先生实地看房。杜先生查看阁楼时,脚下的隔板突然塌陷,他摔下受伤。经医生诊断,杜先生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茎骨折。

为了获得应有的赔偿,杜先生将李女士和房东告上了法庭。被告李女士出具证明,说明原告因看房受伤的事实。今年1月14日,经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杜先生的伤残等级为10级,并建议杜先生休息5个月、护理2个月、加强营养2个月。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余某提供的房屋用于出租,应能安全使用,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则应如实告知被告李女士和承租者;但被告未尽告知和提醒义务,致使承租者摔伤致残。被告李女士作为专门从事中介服务的经营者,应如实告知所看房屋的真实情况,更应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李女士没有尽到相应义务。

杜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两被告人对原告的摔伤均存在过错,系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多次找两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两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故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合计98104.05元。

庭审中,因被告对原告的伤残结论有异议,法庭通知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人出庭。这是新《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一起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民事案件。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