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日前传来消息,2013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下达,全市计划征收项目108个,建筑面积为182.81万平方米,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旧城区改建、公共事业等公共利益需要,主要为市级及各县(市)区重点项目。
今年征收面积与去年实际征收面积基本持平。其中,市区项目58个,建筑面积72.74万平方米;县(市)项目50个,建筑面积110.07万平方米;市级项目19个,建筑面积22.2万平方米,需征收补偿资金约27亿元。
据悉,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实施,标志着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向房屋征收制度的重大转变。相比原来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征收单位和个人房屋的前提是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成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房屋征收成为政府行为;规定了房屋征收的各项法定程序,加大了公众参与征收决策的程度等,对于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10月1日起,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宁波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若干规定》开始实施。(记者王岚通讯员李运吴培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