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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跑腿宁波市民港澳再次签注可“足不出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6日 13: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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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22日起,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针对赴港澳个人游、团队游的再次签注,推出了“双向速递”服务,实现了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轻松办理。

“出入有境,为民服务无止境。”为了缓解当前我市群众出入境人员急剧增加,办证量大、警力不足的压力,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勇于突破,敢于创新,充分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效能,千方百计从群众角度出发,简化办证流程,推出了一系列自助办证、网上办证、预约办证和就近办证服务。

据了解,此次“双向速递”服务的申请人须为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持有浙江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在4个月以上,并确保有足够的空白签注页。据了解,申请人必须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没有未办结的港澳申请业务。不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及其他受控人员亦不在此次服务之列。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通过登录“宁波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www.nbsgaj.gov.cn)或者“浙江省公安厅网上办事大厅”(www.zjsgat.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申请港澳再次签注。自愿选择双向速递服务后,邮政速递员将直接上门收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并代收签注费;港澳再次签注制作完成后,再通过邮政速递按投递地址寄达。速递员上门收证范围目前暂限于宁波市各县市(区),速递投寄范围则为全国各地。

孙波 王海燕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