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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饰品缺斤短两消费者很受伤 可要求加倍赔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9日 07:3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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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国际金价波动影响,近段时间甬城黄金饰品消费相当火爆。然而,与此同时,与黄金相关的消费投诉也随之增多。而由于黄金价格贵重,其中有关黄金饰品缺斤短两的消费投诉尤其引人注目。

  黄金手链标识重量5.73克回家一称只有4.41克

  今年4月19日,消费者张先生和妻子在鄞州区培罗成广场内的某黄金品牌专柜买了一条价值2000多元的黄金手链。

  由于黄金手链比较贵重,张先生回到家后特意用计量器称了一下分量,这一称让张先生有点傻眼:明明标识重量5.73克的黄金手链,计量器上显示的重量竟然只有4.41克。

  “总重量也就这么点,竟然会少了1.32克。”这让张先生不能接受,次日就拿着黄金手链和销售票据到这家品牌专柜讨说法。没想到专柜的工作人员听完张先生表述后,看也没看一眼这条“瘦身”了的手链,就表示“这条手链肯定不是我们这里卖出去的”。

  张先生无奈之下只得拨打12315投诉。

  经营者解释称是挂错了标签消费者成功退货

  鄞州工商分局直属工商所12315中心工作人员随后介入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最终,上述商家核对黄金手链和销售票据后,承认确实系自家所售产品,同时也承认该手链确实存在标识重量和实际重量不符,并最终同意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明明标识重量5.73克的黄金手链,为什么莫名轻了1.32克呢?对此,记者采访了上述黄金品牌宁波地区运营负责人。

  该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由于店方挂错了黄金手链的标签。“我们在操作上确实不够规范,导致了失误。按照黄金销售规范的流程,一般要在挂签之前复称一遍,售出之前当着消费者的面再复称一遍。我们忽略了这两道复称程序,最终导致失误。”该负责人说。

  首饰金重量不足消费者可要求加倍赔偿

  据记者昨天采访获悉,从今年1月1日至本月初,市工商12315中心已接到与黄金消费相关的投诉58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1%。近期有关黄金饰品的消费投诉量的增长可谓惊人。

  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宁波市消保委。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宁波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法定检测部门检验,饰品出现成色不足、重量不足,与标识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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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旬老太买黄金

  75500元只换来一张收据

  □记者史娓超通讯员贺琳

  本报讯“抢金潮”之下,不仅出现了“中国大妈”,连八旬老太都忙着来凑热闹。这一凑不打紧,大半辈子攒下的75500元竟然只换来黄金专卖店的一张收据。

  4月20日,家住镇海的80岁高龄徐老太到当地一家黄金专卖店,打算趁金市低谷买些金条。等付完75500元全款后,该店工作人员才告知徐老太店内暂无现货,要一周后才能提货。最后,徐老太的75500元真金白银只换回了一张收据。

  回到家后,老人家心中一直惴惴不安,75500元可是自己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现在手上只有一张收据,一周后拿不到金条可怎么办啊?忐忑了一个晚上,徐老太次日就到该店询问金条到货情况,被告知若急于提货,商家可向其他店借货。

  这样的处理还是让老人家有些担心:明明在这家店买的金条,货又不是这家店提供,黄金可不比其他东西,万一是假货怎么办呢?于是,徐老太打算干脆退货,等该商家有货了再来买也不迟,但是该商家并未达成徐老太的退货要求。

  徐老太只能向镇海区消保委请求帮助。接到投诉后,消保委考虑到该案涉及金额较大,且商家在消费者全额付款后不提供现货,仅提供一张收据系不规范操作。多次调解后,商家同意全额退款。

  镇海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朋友们,在进行大金额投资时要慎重。在购买黄金等贵重物品时要选择正规商店,并于投资前同家人商量,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记者史娓超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