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孙吉晶 向琰 楼立明)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公布2012年度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我市以87.8分的综合分值,在全省11个市中首次排名第一。省国土资源厅还评选确定先进国土资源部门4个,我市名列其中。
2008年,省政府发文,明确“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市、县政府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于同年启动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从去年度各地评价情况来看,宁波市区(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分值为88.42,排名全省第2;慈溪市88.22分,居全省第4;鄞州区87.82分,全省第6;余姚85.68分,全省第22;象山县85.62分,全省第23;宁海县84.83分,全省第30;奉化市84.26分,全省第38。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创新措施,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以集约促转型”,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呈现三大亮点。一是创新产业用地管理新机制,其中分阶段权证管理政策属全国首创。去年,全市按产业用地新政要求共挂牌成交229宗产业用地,面积8058亩,共收取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3.74亿元。二是探索低效用地“二次开发”途径。据统计,2012年全市受理协议出让方式改变土地用途21宗共计13.92万平方米,收取出让金6043万元。49.2万平方米土地临时改变用途,收取土地收益金854万元,提升了现有资源使用效益。三是夯实土地管理基础。通过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从2011年底的10.6万亩,下降至6.65万亩,是省厅下达任务的403%,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9246亩,是省政府下达任务的601%。截至去年底,我市前三年总供地率跃居全省第一。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