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构建以三江流域为重点的休闲生态走廊。加强姚江、奉化江、甬江流域生态红线控制,编制完善三江六岸生态景观规划,加强沿江建筑形态、绿色景观、水岸湿地等方面的系统布局,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岸线生态,把三江流域建设成水清岸绿的生态走廊和水生态文明的样板区。加快推进三江口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打造成为宁波城市的地标。延伸拓展三江流域的保护与建设,形成城市生态风貌景观轴,描绘江南水乡新画卷。推进东钱湖全国生态湖泊试点工作,改善湖水水质,促进水域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和利用。
(二十)构建覆盖城乡的绿网系统。深化“森林宁波”建设,以河道绿化、道路绿化为主线,以城市公园广场、居住片区绿化为重点,持续开展植树造林、增绿添绿,加快形成网络化的绿地系统。到2016年,省级森林城市达到5个,市级以上森林城镇达到50个、森林村庄达到1000个。围绕“景观林业增彩”目标,进一步丰富绿化品种,增加彩色树种,实施建筑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形成特色景观廊道。加快推进花卉园林主导产业示范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和城市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湿地修复保护,到2016年,新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
(二十一)构建功能多样的农业生态系统。加快修编农业生态系统规划,实现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与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以精品蔬菜瓜果、高档观赏园艺和生态稻米种植为主的都市农业圈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都市型农业生态系统。根据农村旅游精品线建设规划,把沿途分布的亲水湿地、农家山庄、生态农场等串联成链,保留生态群落,形成既具有自然野趣,又具有健身休闲功能的生态农业带,彰显田园风光,不断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景观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着力构建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保障体系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和目标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形成强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级人大、政协要充分履行职能,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系统设计、督促检查,推进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合力推进。要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深入开展环境容量研究,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从产业布局、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的源头上控制资源环境问题的产生。探索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提高生态建设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并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要求,实行差别化评估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任期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重大生态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二十三)建立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根据宁波实际,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有关节水、节能、节地、防治大气污染、加强河道治理、促进绿色消费、实行生态补偿和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冲突或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解决法律依据之间相互冲突、脱节、重复和罚则偏软等问题。实施“领跑者”标准制度,根据实际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地方标准,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水耗、物耗、环境标准。
(二十四)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土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污水、垃圾、固废处置和节能改造、生态屏障、低碳交通设施等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建立制度化的生态环保财政投入预算保障机制,确保环保支出与GDP、财政收入联动增长,确保新增财力更多地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到2016年,环境保护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环保产业、参与生态市建设。
(二十五)强化环境监管。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及技术评估、监理、验收和评审等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分级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执法制度和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制度,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格生态损害处罚标准,加大企业偷排行为惩处力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作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提高生态环境实时监控、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水平。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加强灾害性天气和环境污染事件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完善生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六)完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分类水价、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严格执行阶梯式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脱硫脱硝电价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政策。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产业扶持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信贷、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等环境经济政策。加大对绿色产品推广的支持力度,增加对绿色消费的补贴。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标准,完善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财政专项补助政策。完善排污总量控制、排污权核定、有偿出让及交易制度,开展碳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二十七)培育生态文化。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的学习内容。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鞭挞反面事例。创建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批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创造一批生态文化作品,满足社会对生态文化的需求。党政机关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培养企业生态文化,强化企业社会责任,自觉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偷排漏排行为。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预防不实信息对公众的误导。创建生态环境监督公众参与、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环保组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