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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弯车辆相撞 直行车辆为何负全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07日 09:0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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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否则发生事故后转弯车辆要负全部责任,这是交通常识。但昨天上午江东发生的一起事故中,交警却认定直行车辆应负全部责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昨天上午10点40分左右,徐某驾驶面包车从世纪大道去常洪遂道方向,当时主车道上由南往北的车辆比较多,他就借用了辅道行驶。

车子开到中山东路路口时,与一辆在主车道上行驶正在右转弯的比亚迪轿车相撞了,面包车当即侧翻,比亚迪轿车则掉了个头,车头受损较重。幸好两车上均无人员受伤。

交警赶到现场看到,在世纪大道辅道边有明显的让行交通标志:“机动车让主车道优先”,且辅道地面上还有个三角形的让行标记。徐某因违反让行规定,因此要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处理民警说,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徐某开车到路口没有看清楚旁边有没有转弯的车辆,二是车速可能过快,他看见车子才打方向避让,然后又踩油门加速,最后导致碰撞侧翻。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张金星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