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宁波鄞州“上门女婿”协议公证渐成风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16日 07:01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嵊州人倪某入赘鄞州区咸祥镇球东村王家成了“上门女婿”,近日他在妻子及妻子家人陪同下来到市鄞源公证处办理“责、权、利”协议公证。公证行业内有关人士告诉笔者,“上门女婿”协议公证在鄞州已渐成风尚。

  据市鄞源公证处统计,2011年该处办理“男到女方落户”协议公证167件,2012年170件,今年前五个月,已办理相关公证53件。

  “上门女婿”就是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到女方落户者,大多出于日常生活、住房养老及家族技艺、企业管理传承的需要等。

  宁波是一个比较富庶的地区,鄞州区家庭的富裕程度较高,鄞州女不肯外嫁相当普遍,因此招“上门女婿”成了一种比较普遍的婚姻形式。

  据了解,该类协议公证的办理一般要求:女方家庭父母、女儿和上门女婿到公证处申请,提供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户口迁出方和入户方村委会、乡镇集体组织,公安机关的同意迁出和落户的书面意见;男到女方落户协议(一般由公证处代书)。协议通常包含如下内容:依法登记结婚,迁入方村集体组织同意落户,赡养老人、夫妻扶养等;家中成员不得歧视虐待,要相互帮助理解、团结和谐;男方要积极参加生产等。

  “男到女方落户”协议公证办理非常有意义。

  市鄞源公证处公证员告诉笔者,协议公证后公安机关可以直接采信公证文书,办理男方的户籍迁移手续,使男方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同时,根据“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出的民主决策”,落户者享受农村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改革红利,如村集体的股权、大龄青年分房等福利,保障了落户者的权利。协议内容涉及婚姻、家庭赡养等内容,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和促进社会稳定。(记者龚哲明 通讯员蒋伟学 张青怀)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