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击
食品安全事件
为何都是网上先曝光
检查中没发现吗?
宁波牛奶集团近来因接连曝光“早产奶”、大肠菌群和β-内酰胺酶严重超标、虚标生产日期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屡次陷入公众争议之中。
为何网民先发现?
回溯事件处理过程,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建飞,认为“宁波在披露和处理问题上,确有一些瑕疵”,并向市食安办一口气提出了数个问题。郑建飞发问道:
为何去年8月抽检不合格时隔半年之后才通报?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为何半年以后由网民发现了之后才公布?
为何在这期间宁波牛奶集团还被评为全市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先进单位?市食安办明明发现了宁波奶的问题,却未启动调查,居然还把它评为先进集体,请问牛奶公司在百日行动中有何有效行动,先进单位的先进性何在?
宁波牛奶接连出现三次食品安全问题,都不是市食安办主动向社会通报,而是由市民来举报发现的,这又是为什么?
评价性抽检不公布
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胡国权回答:
目前食品安全的检测分为监督性抽检和评价性抽检两种。评价性抽检不同于监督性抽检,只是一种风险监测,程序比较简单,只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和政府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不作为监督执法的依据,也不单独向社会发布信息。
接着对为何半年之后才公布作了解释:
去年乳制品评价性抽检是由市食安办委托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进行的,属于服务外包,这里面食安办对检测机构的监督也有不够完善的地方。
我查了历年抽检的数据,宁波2009年鲜奶的合格率是77.42%,2010年是64.68%,2011年是86.05%,到去年是68.66%,所以我理解技术中心以为合格率与往年也没很大差异,所以按常规把检验结果在今年的1月30日才告知我们,这个告知确实迟了,主要的责任在我们食安办。而又因为这属于评价性抽检,往年惯例也是去年抽检结果今年发布。我们在评比先进时,确实还没有拿到这份检测报告。
对如何改进机制,避免发生类似事件时,他谈到今年市食安办采取了的措施:
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察处确定专人,与各个检测机构加强联系,要求每个星期把检测结果收集上来,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每个月召开例会,分析研判评价性抽检所发现的问题。哪怕是稍微小一点的问题,我们都要及时采取措施。
从4月开始,每月汇总重要的抽检结果,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专报报告市委市政府。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第一时间通报给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进行查处。
质监局长作检讨
由于宁波奶的监管也涉及到质监部门的职能,市质监局局长郑德兵也作了应答。他认为,通过此次事件,质监部门有一些教训可以总结。他说:
我们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特别是信用监管制度,但是制度的落实却没有到位。宁波奶、绿姿事件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先在网上曝光的,为什么我们在检查的时候没有发现呢?这说明我们质监部门监督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质监部门是需要反思的。
我们质监部门把监管工作做得更好是应该的,接受社会的批评和监督是应该的,要克服自我感觉良好的倾向。
在监督的态度上要更加积极主动,敢于担责,敢于认错。特别在发生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正视,不能把问题推给过去,推给别人,推给客观。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我们也要开拓创新,克服陈旧观念的模式,特别是要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
我今天也是向大家作检讨,我们的工作没做好。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还是出了很多问题。希望人大代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加强监督,提出的批评意见,我一定从内心深处加以认识反思。
食安办主任致歉
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甘霖也对宁波奶事件进行了表态:
宁波奶出现的食品安全的问题,确实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问题,再次向大家表示歉意。
现在我们很多问题的查处,基本上靠公众监督,作为我们执法部门在这个方面应该是比较欠缺的,我们也在吸取教训的过程中,认识到我们确实需要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主动打击的力度。
现在中央越来越重视,媒体越来越关心,百姓越来越担忧食品安全问题,我们一定会居安思危,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不足和教训,努力把食品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记者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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