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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划定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限行范围

限行时间为8月1日起每日7:00-21:00 12月1日起,违规司机将记3分,罚款100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29日 08:1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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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将限行黄标车和无标车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8月1日起,我市将率先实施针对高污染黄标车及无标车的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交通管制措施。交通管制措施开始后将有4个月的劝导期,从12月份开始,违反限行的司机将被记3分,罚款100元。

第一阶段限行

针对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

此次第一阶段的限行针对两大类机动车———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高污染黄标车是指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国0汽油车和国0、国Ⅰ柴油车。无标车指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指未及时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二是经机动车年检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

为什么要对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率先“下手”?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黄标车”限行,十分必要和紧迫,可以促使其淘汰更新,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从而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据介绍,高污染黄标车是黄标车中污染最严重的一部分,我市高污染黄标车总数达6.2万多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约5%,但在所有“黄标车”中,这部分车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占70%以上。

4个月劝导期结束后

违规司机将记3分罚款100元

目前,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的第一阶段的限行区域已经划定,具体为:宁波市区的长春路—灵桥路—江厦街—中山东路—和义路—永丰路—望京路—长春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内(不包括环线道路)。限制通行时间为从8月1日起,每日7时至21时。

接下来,无标车和黄标车的限行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我市将根据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开展第二、三阶段限行工作。

对违反无标车和黄标车限制通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并按“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规定给出记分3分的处罚。

从8月1日起至11月底,将有4个月的劝导期。劝导期期间,交警即使拦下违规车辆,也不会处罚。正式的处罚将于12月正式启动,届时,交警部门将通过电子探头、上路检查等方式,监督车辆是否违规上路。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限行正式实行后,对进入市区的外埠机动车同样执行限行政策。

相关链接

环保标志集中申领7月15日结束

据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统计,全市已有70%车辆领取了机动车环保标志,尚有30%车辆未申领环保标志,为避免限行实施后无标志车辆不能进入限行区域,请尚未领取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主尽快到各标志申领点领取环保标志。

我市的机动车环保标志集中申领时间将截至7月15日。市区申领点地址为:江北区大闸路1号(宁波大剧院北门靠江边)、百丈东路1118号宁波石浦大酒店(百丈店)、杉井奥特莱斯广场。其他县(市)区车主可以登录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赵鸣婵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