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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近期将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5日 09:0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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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由我市贸易、工商、公安、税务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宁波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近日出台并实施。该办法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商、经纪、拍卖、鉴定评估公司等市场主体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手车评估须由独立机构操作

  以往进行二手车买卖,二手车中介为了赚取更多差价,往往自己报价、直接买卖。

  而《办法》规定,二手车鉴定评估必须是由独立的、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来操作;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不得从事鉴定评估业务。二手车鉴定评估遵循自愿的原则,属于国有资产的,必须进行鉴定评估,其鉴定评估结果作为税务部门核定销售额的依据。

  也就是说,如果交易双方一旦就价格等产生异议,可以通过评估机构对车况和车价进行评估检验。

  二手车经纪机构、经销企业等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得挂牌上岗;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还必须有3名以上专业人员,且持有旧机动车价格鉴定估价师或鉴定估价员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如果二手车所有人不愿意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办法》规定“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直接交易行为,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进行”。

  督促卖方提供车辆真实信息

  车辆信息不透明是二手车交易的一大弊端。对此,《办法》规定,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等真实情况和信息。经销企业有义务提供二手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如果因为卖方隐瞒和欺诈,导致买方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交易违法车辆的,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还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还需确认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缴纳税费凭证等。

  中介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经纪业务

  二手车市场建设过剩也是我市二手车市场面临的问题之一。《办法》对市场面积做了详细的规定:海曙、江北、江东、鄞州需具有商业性质用地不少于15000平方米,其他县(市)区需具有商业性质用地10000平方米。其中车辆展示区不少于6000平方米,固定营业、交易场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市场要能为客户提供办理车辆鉴定评估、交易过户、转籍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

  车辆品牌4S店如果要从事收购、销售二手车,也需要取得二手车经营资格。

  二手车中介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收购、销售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业务。记者鲍云洁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