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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房屋登记更方便了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工作规程(试行)》实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6日 07: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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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前些日子,家住海曙的陈先生有套房急于转让,但丢了房产证,补证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公告后才能进行。今后这种情况不会再出现了———《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工作规程(试行)》近日正式实施,像陈先生这样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证,由房屋登记机构公告刊出后,陈先生可直接办理补证。

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对全市17家房屋登记机构进行了业务工作标准、业务办理条件、业务办理时限的“三个统一”,解决了因各县(市)区房屋登记规则标准不同而给广大市民、金融机构、房产公司等带来的诸多不便。(记者王岚 实习生赵珂)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