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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各级工会将开展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6日 09: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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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至8月份期间,工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清凉、送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集中行动。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对劳动禁忌的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2时到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在高温津贴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期间,各级工会将筹集300万元资金,走访慰问高温作业一线职工20000名、检查重点企业1000家。各县(市)区、园区,产业工会将组织各种形式的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内容为防暑降温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防暑降温设备、设施和用品的配备情况;高温补贴发放以及中暑急救等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周洁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