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9点,鄞州宁姜公路九曲小区路段一摩托车驾驶人驾车不慎摔伤自己,过往路人发现后报警。伤是小伤,而驾驶人却因无证醉驾面临法律严惩。
当晚有路人报警称,一辆摩托车旁倒了一个人,身上有多处擦伤,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怀疑是被车撞了肇事者逃逸。民警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伤者酒气熏天,幸好受伤并不是特别严重。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
经查,驾驶人方某今年35岁,江西人,暂住姜山镇上何村。他酒醒后交代称,当晚6点多,自己干完活开摩托车去朋友家吃饭,因为次日是休息日,大家都很开心,放开了喝酒。喝到八九点,便骑着摩托车回家。开到事故路段时,从九曲小区横穿出来一辆电动自行车,方某喝酒后驾驶技术失准,方向一打刹车一拉摩托车便侧翻在路上,自己也被重重地甩到了路边。
据交警核查,方某没有驾驶证,摩托车年检也是过期的,而且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全部都是重罚。目前,交警方面已对其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车辆年检过期罚款200元。最严重的醉驾行为还将等待法院的判决。□记者 徐叶 通讯员 李国敏 陈杰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