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余姚 正文

不愿从事“传销”工作 女孩被非法拘禁15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8月19日 09:50   【 】 【打印
0

  余姚新闻网讯 贵州少女小敏今年17岁,初中毕业后,不远千里来余姚投奔老乡,却被非法拘禁,差点成了传销组织的成员。

  今年4月,小敏接到闺蜜的电话,说有个“哥哥”在余姚打工,可以帮小敏找工作。到余姚后,小敏和“哥哥”聊得很投机。接着,小敏被他带到天一广场附近的一个宿舍里,里面住着十来个人。

  头一天,小敏觉得现状不错,不用上班干活,日子过得挺舒适。惟一让她感到别扭的是,不管自己到哪里,都有一两个男子尾随。

  两天后,小敏察觉到不对劲。一个同伴怂恿她交3900元会费,说是加入他们的圈子。小敏意识到危险后,提出回家,但遭到拒绝。这时,另一男子刘某帮她解了围,顺她的心意,带她离开了住处。

  刘某颇为“好心”地请她吃夜宵,还安慰她第二天就可以回家了,并邀请她去他那儿借宿一晚。天真的小敏相信了。

  小敏不知道,她到余姚后,和她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是传销组织的成员。刘某之所以帮她,只是为了发展下线、抽取提成。迎接小敏的还有另一个噩梦。

  刘某将小敏骗到另一个传销点,将她反锁在宿舍内,继续威胁她交会费。见小敏反抗,刘某就叫来同伙李某,轮流看管拘禁她。

  在此期间,小敏好几次趁机逃跑,但都被抓回。

  就这样,4月11日至4月25日期间,刘某伙同李某将小敏拘禁长达15日之久。就在小敏快绝望时,她看见房间里留有一部尚能使用的旧手机,于是报警。

  近日,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刘某和李某结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态度,遂依法从轻处罚,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记者 陈周霄 通讯员 刘湛

编辑: 郭静
闂備浇顕ч柊锝夊焵椤掍胶銆掗柛鏂跨Т閳规垿顢欓崫鍕ㄥ亾濡ゅ懎绠扮憸鏂跨暦閻旂⒈鏁嬮柛娑卞幗閺嗭拷 | 闂傚倷娴囨竟鍫熴仈缁嬫娼栧┑鐘崇閻掗箖鏌熺紒銏犳灈缂佺媴缍侀弻鐔衡偓娑欋缚閻绱掗鍡樺 | 缂傚倸鍊搁崐鎼佸疮椤栫偛鍨傜憸鐗堝笚閸嬬喐銇勯弽銊ュ毈闁搞倖顨婇幃妤呮晲鎼存繄鏁栭梺鑽ゅ櫐閹凤拷 | 闂備浇宕垫慨宕囩矆娴e浜归柣鎰仛鐎氬鏌i弮鍫熶氦缂佽鲸妫冮弻鈥愁吋鎼粹€崇闂侀€炲苯澧鹃柟鍑ゆ嫹
Copyright(C) 2001-2013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闂備浇顕ч柊锝夊焵椤掍胶銆掗柛鏂跨Т閳规垿顢欓崫鍕ㄥ亾濠靛棭娼栭柛褎顨呴獮銏′繆閵堝嫯鍏屾い锔垮嵆濮婃椽鎮℃惔陇鍩炴繝闈涘€瑰鑽ゅ垝椤撱垺鍋勯柛蹇氬亹閸斿爼姊虹憴鍕姢缁剧虎鍘艰灋闁告洦鍨遍悡鐔兼煃閸濆嫬鈧悂鎮橀埡鍌滅濠靛倿鏅查幉鐐殽閻愭煡鍙勭€殿喗鎸抽弫宥夊礋椤掑鍍甸梻鍌欑劍濡炲灝顭块埀顒傜磼閹绘帩鐓奸柟顖欑劍缁傛帞鈧綆鍋呭▍鏍⒑鐠恒劌娅愰柟鍑ゆ嫹87654321闂傚倷绶氬ḿ褍螞瀹€鍕;闁跨噦鎷�闂備浇顕ч柊锝夊焵椤掍胶顬奸柛蹇撶灱缁辨挸顓奸崪浣光枅闂佺粯渚楅崳锝呯暦瑜版帩鏁婇柦妯侯槹濞堬拷(13819807679)
婵犵數鍋為崹鍫曞箹閳哄懎鍌ㄩ柣鎾崇瘍閻熸嫈鏃堝礃閿濆懍澹曢梻渚囧亝缁嬫捇宕濆澶嬪€堕煫鍥ㄦ⒒缁犳ḿ绱掓潏銊︻棃闁轰焦鎹囬弫鎾绘晸閿燂拷闂傚倷绶氬ḿ褍螞瀹€鍕;闁瑰墽绮悡鐔镐繆閵堝倸浜鹃梺缁橆殔閿曘倕鐜婚崸妤€閱囬柕澶堝劤椤撳ジ姊洪柅鐐茶嫰婢у鈧鍠氶弫濠氬极閹剧粯鏅搁柨鐕傛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