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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8月19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章宁银)为了节省几千元车辆保险费,结果十余万的车损费得自己垫付。拿到事故认定书的张先生一直在后悔:“早知道就不省这些钱了!”
8月17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15K+800M处发生多车追尾事故。张先生驾驶的标致车正是这次事故中最后一辆车。高速交警通过勘察发现,张先生在避让前方车辆时往左打了方向,他的标致车和事故中的马自达车、捷豹车发生刮擦,导致标致车身右侧和马自达、捷豹车身左侧破损。
由于张先生未保持安全距离,对以上损失要负全部责任。初步估计,这其中,仅仅捷豹车左侧车身车损就高达数万元,加上马自达和标致车车损,总计车损约十余万。
今天上午,当高速交警告知张先生这一结果时,张先生一脸痛苦:这些车损都要自己掏腰包了!原来张先生的标致车买来已有多年,今年他准备将这辆车置换掉,于是6月份该车保险到期后,他只续保了交强险,省了3000-4000元的商业险。没想到车还没来得及卖掉,却碰到了这么一个事故。交强险赔付额度只有2000元,其余的车损全都要张先生自己掏腰包了,他为自己的“小聪明”懊悔不已。
高速交警提醒,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不仅要投保交强险,也要投保足够的商业险,这样在发生事故时才能得到足够的理赔。千万不要图一时利益做出得不偿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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