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营业执照吊销后未注销 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进"黑名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8月26日 07:00   【 】 【打印
0

 

  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经营者对“吊销”和“注销”在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认为“注销”要清算,要花钱公告,还要跑有关单位,不如被工商部门把营业执照吊销了省时省力,少数企业甚至把“吊销”作为一种“解脱”,因此有些企业在退出市场时采取故意不参加年检等方法,等着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人士提醒,《公司法》规定,一年不年检即可吊销营业执照。长期以来“重企业设立、轻企业终止”的思维模式,造成了经营者在决定结束经营活动或者被强制停止经营活动、关闭企业时,清算、注销意识淡薄。

  工商部门提醒

  需尽快补办注销手续

  “注销和吊销带来的后果大有不同。”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主,与主动注销不同,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属于一种行政处罚。

  “营业执照一旦遭遇吊销,不仅公司本身,连同其法定代表人均会进入‘黑名单’,也就是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在相关企业信用网站上对社会公开提供信用查询。”工商部门指出,包括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在内,目前各界对该“黑名单”非常重视,甚至会影响到被吊销企业经营者以后的个人信贷业务。

  除了产生不良的信用记录之外,营业执照被吊销还会直接影响企业名下的不动产、有价证券等的归属,后续的公证、清算过户等法律程序相当复杂,不过,“根据规定,被吊销的企业,可以补办注销手续,申请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赵兰兰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