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作案用的“苍蝇拍”。
8月29日凌晨3点多,小张和朋友们吃完宵夜准备回家时,在高桥镇望江村里看到有个男子手中拿着一个类似“苍蝇拍”的东西,在挨家挨户的窗前张望,就起了疑心,于是偷偷尾随。当看到这个男子将手中的“苍蝇拍”伸进了一户人家的窗户时,小张他们冲上去,将此人包围起来。高桥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将该小偷抓获。
据了解,小偷姓江,45岁。8月中旬从安徽安庆来宁波打工。因文化程度不高一直都未能找到工作。8月29日凌晨,他利用垃圾桶里废弃的衣架和小竹棒,做了一个强力“苍蝇拍”,还买了一小卷强力双面胶,做成了一个粘性十足的“苍蝇拍”。
“因为现在很多家庭夜里都开着窗,就想着他们会不会把手机、钱包、手表之类的东西放在窗台上或者不远的茶几上。”面对警方的问询,江某交代,自己只是想去碰碰运气。
□记者 张颖
通讯员 俞晓勤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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