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评列为中招中考重要依据
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率严格控制在5%以内,鼓励各地实行“零择校”政策。初中择校生不享受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资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和面试,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招生计划、报名办法等。招生结束后学校要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与此同时,改革综合评价体系。积极参加省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项目,探索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将综合素质测评列入中招中考重要依据。
推进教育一体化,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把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共同发展、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共同提高作为重要政策取向,积极探索推进“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以城校带乡校、以强校带弱校、以名校带新校,不断推动义务教育朝着均衡化方向发展。(记者陈敏 通讯员陆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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