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消费者可能会遇到的“霸王条款”
在家居装修、装饰过程中,签订合同是极其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签订合同之前消费者一定要考虑周全,并做到静心、细心。首先,尽量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仔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己的要求,对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或补充内容等形式加到合同文本中;遇有“霸王条款”的,可以明确要求修改或删除该条款。
条款一:“如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不付工程尾款,乙方有权拒签保修单,合同自动终止,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评析:保修责任是承包方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属于发包方所享有的主要权利之一。承包方借此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显然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应为无效条款。
条款二:“出现室内空气污染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评析:此条款免除了装饰装修企业自身应承担责任。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条款三:“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乙方负责维修,工程相应顺延,不承担违约责任。”
评析:装修公司违约,借此条款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如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延伸阅读
《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本月施行
《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规范》通过对家居行业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家居销售、家居装饰服务等方面内容的规定,对行业内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化规范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主要适用于家居生产型、销售型、服务型的经营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
据了解,“规范”中通用要求部分,对企业资质条件、营销管理、顾客关系、社会责任、评价方面做出要求。规范企业资质、展厅和门店设置,家居建材产品须做到明码标价,对经营过程中顾客反映的问题及投诉及时处理解决。家居销售部分,要求销售商方面提供质量保证、建立赔付制度、与供应商共同承担责任,制造商方面则从服务承诺、定制测量、商品说明等提出规范化要求。家居装饰服务部分,包括家装行业前期服务阶段、项目管理和工程施工规范、验收交付和售后服务规范,明确了有关的设计、合同约定、项目收费、质保期、环保验收、售后服务等相关责任。
《规范》三大亮点:
一、家居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在销售商离场后仍须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组织出具工程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
二、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三、必须向顾客明示地板、门窗、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橱柜等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装修基础工程至少2年保修,防水工程至少5年保修。
撰文通讯员张淑蓉曹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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