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糊涂:同一辆车投保“待遇”不同
“我买了辆小货车,投保时遇到了营运和非营运的问题,可我把搞糊涂了。”近日,北仑的王先生向宁波日报新闻热线反映。
上个月,王先生买了一辆1.25吨的二手小货车,准备空闲时贩销水果用。小货车的行驶证做的是非营运车辆。王先生到北仑某保险公司投保,工作人员说,这车得按营运车上交强险,“我们内部有规定,个人的货车,1吨以上,统一按营运车投保。”
后来,他联系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结果对方按非营运车给投保了。
王先生对记者说,营运与非营运,交强险保费不过差了近700元,但两家公司说法迥异,可把他搞糊涂了。
保险协会:投保按车辆实际用途来定
为此,记者联系了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协会答复:个人货车的承保,主要根据车辆的实际用途来确定,如营运则按营运性质承保,反之按非营运承保。协会并无1吨以上个人货车,要统一按营运车投保的内部规定。
保险协会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货车投的是非营运险,但实际上从事营运生意,属于未如实告知,一旦出险,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予理赔。车主要考虑其中承担的风险。
因此,个人客户投保小货车时,务必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车辆实际使用性质。
运管部门:判定是否营运,跟车型无关
市运管处法规科同志解释,判定一辆车是否搞营运,不是看车子的模样、大小,而是依据其是否从事营业性运输服务。举个极端的例子,买来一辆几十吨的集卡车,如果当上下班的代步车,不运货赚钱,就是非营运车。
据了解,去年7月1日起,根据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货自运”车辆,车主可自主选择要不要办理营运证。但这个规定仅适用浙江省内,如果车辆要出省,运管部门建议车主最好办营运证。
现实中,的确有非营运的小货车暗中违规从事营运生意,这也是运管部门稽查打击的对象。法规科同志说,对货运一块,如何清晰界定、区分营运与非营运行为,需要细则性指导意见,上级部门正在积极调研。目前,车辆的属性包括投保,以行驶证为准。车主如果要变更车辆性质,可以向运管、交警车管部门提出申请。记者 余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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