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
1.还车时网点车位满怎么办?
在还车时,如果遇到网点车辆满位,没有多余的锁止器,借车人首先应寻找现场服务人员,如果没有则可拨打967277热线寻求帮助。在晚上9点以后还车如发现没有多余的锁止器,借车人可在自助服务机上,点击“终端服务”,将卡片放置在指定区域,进行隔夜还车登记,系统检索若确认服务点车位已满后,屏幕就会显示“登记成功”字样。此时,借车人只要将车保管好,在次日早晨7点前,将车还至任意网点的任意锁止器上即可,租车计时则按照晚上登记的还车时间算。
2.车子丢失或损坏怎么办?
一旦在租用时发生自行车丢失,借车人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及时通知967277热线,并在24小时内携带公安部门开具的单据、租车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公共自行车公司(海曙区吴家路15号2楼)进行正式报失。
报失后,双方将按程序中止租车手续,结清资费,自行车公司将向遗失者出具遗失凭证。
如果5天内,车辆找到,遗失者应携带原租车卡及遗失凭证至公共自行车公司,按车辆丢失时间,每天15元标准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同时根据报失车辆损坏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公共自行车丢失5天以上,或确认无法找回的,经与承租人协商,按照相关部门核定标准进行赔偿。在这里按照车辆使用年限还有一个折算比例,1年内车按9折赔,1~2年按8折,2~3年按7折,3年以上则按6折赔。
此外,车辆如有损坏也将按标准进行赔偿,共20项,费用从3元到100元不等:最贵的是车架变形,更换车架要赔100元;车锁损坏每套是50元;更换外胎,一只是48元。
相关人士建议,借车人对自行车需要时借,不用时及时找网点还,这样可减少使用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3.如何认定为“恶意”占用或丢弃?
如果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碰上道路维修等情况,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经管理部门同意,可临时调整服务范围,服务时间甚至暂停服务,并及时公告。
一般没有特殊原因,租借超过48小时无正当理由不归还的,则被认定为属“恶意”占用;而车辆遗失后超24小时未报失属“恶意”丢弃。这两种行为一经确认,租用卡将被列入系统黑名单,中止后续的租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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