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公共自行车9月22日上路 租借卡须实名登记并缴纳押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19日 08:15   【 】 【打印
0

 

  ●计费标准

  宁波公共自行车租车费用实行阶梯式累进加价计费办法,收费标准根据累计租用时间分段确定。

  1小时内免费租用;

  1小时以上2小时及以下部分,每车次1元;

  2小时以上3小时及以下部分,每车次2元;

  3小时以上部分,每车次按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费。

  记者范洪通讯员方新年林鸿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