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9月22日讯(记者龚一鸣 通讯员吴培均)近日,南站区域的永达路东段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剩余1户被征收户被顺利实施司法强制搬迁,这是我市“阳光征收”工作开展以来首个被依法强制搬迁的被征收户,使海曙区2012年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项目全部实现清零。
自去年开始,宁波在全省率先推行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工作模式,海曙区共启动11个“阳光征收”项目,涉及户数约1833户,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在规定的签约搬迁期限内签约率高达99.9%,只剩永达路东段改造工程项目2户住户因坚持安置多套房子的过高要求而未签约。
永达路东段改造工程项目为南站区域项目的一个子项目,剩余2户未完成签约和搬迁工作,使得永达路东段无法顺利实施改造,严重影响了南站区域整体建设进度。为顺利完成“奋战五百天,开通新南站”这一目标,海曙区双管齐下,一方面多次主动上门与该被征收户不断沟通协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另一方面则积极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在各方努力下,其中一户于9月初完成签约搬迁工作,但损失了房屋评估金额10%的提前搬迁奖励;另一户则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于16日上午通过司法强制依法实施搬迁。
海曙区在“阳光征收”项目清零中,坚持政策一把尺子量到底,对未在搬迁期限内签约的被征收人坚决不给予提前搬迁奖励,依法实施强制搬迁,体现了“早迁早得益、晚签不得益”的“阳光征收”要求,体现了政府坚决推进“阳光征收”的决心,维护了房屋征收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同时,也为今后房屋征收工作的全面阳光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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