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菲特”过后,余姚城一片汪洋,地处城南的余姚市人民法院,积水超过一米。配电房、警车被淹,审判楼进水严重,整个大院的电力和通讯全部中断。
根据当地政府的紧急通知,10月8日,所有单位停止工作。但此时,法院遭遇了一个现实的问题:原先已经排好的开庭、调解等业务虽然被迫取消,但万一当事人来法院怎么办?院领导决定在一楼设置值班室,各庭室负责人到院值班。
10日上午,市民黄某蹚着近一米深的水走进了值班室,这是洪灾发生后来到法院的第一位当事人。黄某因与所在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曾向政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黄某不服这个仲裁结果,决定依法起诉。由于各种原因,他一直未正式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而10日已是他可以提起诉讼的最后规定时间。因此,尽管洪水淹城,担心会错过时效的黄某仍决定去法院,但黄某有点担心,这样的情况下,会有人接待自己吗?
那天在法院值班的民二庭庭长齐志强明确作出答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为受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对于案件处理的规定期限可以延长。齐志强同时建议,黄某可以先提交诉状,甚至进行口头起诉,等情况好转后,再正式办理规定的手续,提交更多的材料。
另据了解,余姚遭受严重洪灾的陆埠等基层法庭,不仅及时设立了接待处,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对开庭推迟以及诉讼期限延长等问题予以准确、及时的解答,同时,法庭所有法官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当地的救灾工作。据统计,截止到13日,余姚法院及陆埠等基层法庭接待了30多位当事人和来访群众。
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刘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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