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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展救灾募捐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15日 08:5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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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第23号台风“菲特”带来的洪灾给我市造成严重影响,全市11个县(市)区、148个乡镇、近250万群众不同程度受灾,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大力支援灾区抗洪救灾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救灾募捐活动。

  昨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社会各界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为灾区恢复重建作出应有贡献。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赠,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积极响应、踊跃捐赠。

  通知还明确,鉴于目前灾区接收的捐赠物资已能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本次救灾募捐活动提倡以捐赠资金为主。

  通知强调,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对定向捐赠的款物,按捐赠者意愿使用;对非定向的捐赠款物,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使用。各地各单位接收捐赠款物要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对所接收的捐赠款物要公布于众,并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主动接受捐赠者和社会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跟进,加强对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的监管。(记者 张昊)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