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慈溪逍林工商所注册厅干部在受理一起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岑某提交的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有明显出入。如正本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副本却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且副本上所盖的“2012年企业年检章”字体线条均匀,边缘非常清晰,与以往所见的年检章明显不同。
疑惑之余,经办人员当即调取了“慈溪市逍林升多洁具厂”的原始档案,同时进入市场准入系统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然后又将其年检章与其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所盖的年检章进行仔细比对,最终确定:该营业执照副本系伪造。
原来,今年7月底,岑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天天,当了解到岑某因营业执照副本遗失,无法办理贷款手续时,天天主动为岑某当起了中间人。通过天天介绍,岑某又认识了本案的第三人,并花200元钱从他手中购得了这本伪造的营业执照副本。在拿到该执照副本的当天,天天就为其办理了贷款手续,5天后,岑某顺利拿到7万元贷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通讯员钱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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