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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淹要翻建或大修房屋可提取公积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26日 07:4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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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在此次“菲特”台风中水损严重的房屋,如果需要翻建或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修建补充资金。昨天来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说,在中心的三楼办事大厅,已经设立“翻建、大修提取业务专窗”;通过该窗口,原先需要3个工作日办结的该项公积金提取业务,现在统一缩短至24小时内办结。

据悉,这个专窗,主要是为工作单位在老三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积金缴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户口则还在农村老家且老家房屋在这次台风中水损严重的职工服务的。

“可以办理翻建、大修提取业务的,主要是农村自建房。老三区内一些老小区一楼的住宅,虽然也有不少在台风中进了水,但一般是屋内装修或物件损坏,还达不到翻建、大修的条件———实际上除了别墅外,多层、高层住宅也很难翻建、大修,所以不在翻建、大修提取业务的受理范围之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解释说。

统计显示,截至昨日,该专窗已经受理的共7笔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房屋在外地的1笔、在高桥的1笔、在慈城的3笔、在洪塘的1笔、在余姚的1笔。□记者 张璟璟 通讯员 吴培均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