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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行贿记录,参与投标受限 北仑重拳打击行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04日 07:5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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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以前,一些有过行贿记录的公司,还可以‘毫发无损’地参与新的市场竞争,这对于我们诚信守法的竞争者来讲太不公平,现在好了,只要存在行贿行为,都不得参与投标了。”对于北仑检方近日推出的非罪行贿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和公示范畴的举措,北仑不少企业负责人拍手叫好。  

这个举措,缘起几年前北仑检方所办理的一项医疗系统贪腐窝案的行贿人“转身”再现政府采购活动事件。2010年,北仑区检察院查处一起医疗系统窝案,两家医院院长因在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受贿赂而被判刑。在2011年初的一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曾给这些院长行贿的两家医疗器械公司也报名参加,引起了其他投标人的不满,向市、区纪委监察部门书面反映情况。经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工商部门等多方研究,决定依据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由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先行对两家医疗器械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再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对该两家公司的投标资格予以限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明确此类问题的处理,2013年1月,北仑区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办法》,10月1日,北仑区检察院“非罪行贿行为数据库”正式上线运行。除了对经法院认定为行贿犯罪外,还对建设市场主体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构成行贿犯罪但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及受到刑事追究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行贿行为,统一列入限制投标类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宁波日报记者周琼 通讯员屠春技 陈红)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