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鄞州邱隘浅水湾城市花园小区物业收费要涨价,物业公司给部分业主代表送了价值一百元的购物卡……”11月3日,一位叫“天一丸子”的网友在天一论坛上发帖,质疑小区物业公司和部分业主代表联手搞“暗箱操作”。“天一丸子”在帖子里称,因为担心自己被“代表”,小区部分业主自行召开碰头会,讨论物业费涨价和小区管理等事宜。
业主质疑:“我们被代表了!”
浅水湾城市花园小区于2004年交付,有1113户人家,一直以来,多层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55元/月。今年10月22日,所有小区业主的信箱里收到了一张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调整的业主意见征询表,拟将多层的物业费提高到每平方米0.85元/月。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昨天下午,记者前往该小区进行调查。
业主施先生向记者表示,物业公司现在提供的服务并未达到可提价的标准,“涨价得有理由”。另一位业主吴先生也有同感,“既然物业公司说年年亏损,那就财务公开并进行审计,若真出现亏损,我们也会同意涨价,保证其有一定的利润。”
据施先生介绍,获悉物业准备涨价的消息后,他和其他业主一起草拟了一份“业主碰头会”通知,自费打印后张贴于小区内的各个楼道口,希望业主于11月1日晚7时在北区会所一起商讨物业费涨价事宜。“这份通知单张贴不到一个半小时就被物业保安全部撕掉了。”施先生气愤地说。
11月2日,就物业费涨价一事,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施先生等业主想进去旁听,“但被守在门口的保安拒之门外。事后,我们听说,那天到场的业主代表都收到了一张一百元的购物卡。”
曾参加会议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代表昨天向记者证实,她当时确实拿到了一张一百元面值的利时百货购物卡,但后来她又退了回去,“在这样一个表决是否提高物业费的会议上,物业公司给大家发购物卡,我觉得这种做法不是很恰当。”
物业公司:购物卡相当于“误工费”
对于业主的质疑,耐森物业管理公司浅水湾城市花园小区管理处的洪主任解释:“我们每年都会给业主代表发一定金额的购物卡当作误工费,很多物业公司也有类似做法,钱是我们物业公司出的。”
洪主任表示,由于物价和工资水平大幅提高,管理成本增加,而物业费自小区交付以来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公司入不敷出,亏损严重。“目前,物业费涨价已经通过业主代表大会同意,至于最后涨价的幅度,还得由全体业主来定。”洪主任说,“如果业主最终不同意涨价的话,我们只能退出或者减员了。”
浅水湾城市花园小区业委会的陈主任向记者证实,11月2日召开的业主代表大会确实表决通过了提价。针对部分业主被“拒绝旁听”一事,陈主任说,“当天举行的是业主代表大会,不是全体业主大会;若业主有什么要求,可以另约时间大家坐下来谈。”
鄞州物管处:送购物卡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昨天,鄞州物业管理中心的胡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物业费涨价的程序,一般首先要征得业主代表大会的同意,在取得一定的共识之后再征询广大业主的意见。“按法律规定,要取得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才有效,但是我们原则上要求达到三分之二的大票数通过,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胡主任说。
至于业主想要旁听业主代表大会的要求,胡主任认为是允许的,“毕竟业主代表也是代表业主的意思。”
关于物业公司给业主代表发送购物卡一事,胡主任表示,“若只是因为到了年底,大家辛苦工作下来,表示心意发个一百元钱,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就浅水湾这次业主代表大会来说,因为其主题是讨论是否提升物业费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在这个时候送卡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在做法上是欠考虑的。”(宁波日报记者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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