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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河边惊现半米多长巨蜥 吓坏小区居民

专家认为,其保护级别等同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不允许当宠物饲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07日 07: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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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其保护级别等同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不允许当宠物饲养

这条巨蜥有半米多长。

昨天下午,正在鄞州区石碶街道东方苑小区旁河边洗衣的几位大婶被一个“怪物”给吓到了,一条足足有半米多长的蜥蜴趴在岸边。随后,附近小区的保安七手八脚地把蜥蜴用绳子套住,送交森林公安处理。经专家判断,这是一只巨蜥,保护级别等同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小区河边爬来一个“怪物”

昨天下午2点多,石碶街道东方苑小区旁的河道边,几位大婶正在结伴洗衣服。

突然,有人惊呼。原来,河畔趴着一个“怪物”,像一条大大的“四脚蛇”。

她们吓坏了,跑进小区,找到正在值班的东方苑小区保安张知顺等人。

张师傅走到了小区28幢旁的河边,也被这个东西吓了一跳。这“怪物”灰灰的,长尾巴,4只脚,爪子上的指甲又细又长,身长超过半米。

不过,这个“怪物”倒是很淡定,面对围观的人群,没有半点惊慌。

担心它会伤人,张师傅几人找来一段尼龙绳,打算先将它拴起来。

张师傅他们用绳子绕了个圈,趁着“怪物”抬头的瞬间,绳子往后一套,再系紧,就这样把它牢牢套了起来。

该怎么处理这家伙呢?大家都没了辙。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董先生掏出手机,报了警。

接警的是石碶派出所林警官,到现场时,也被这“怪物”吓了一跳。

林警官觉得,这看起来像只蜥蜴,就是块头比平时看到的要大得多。

稍稍一接触,他觉得这家伙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

装在纸箱里的它,反应不是很大,只是偶尔传出用爪子扒拉纸箱的声音,时不时还会吐出一段粉色的舌头。“没有动物世界里放的那么凶猛,舌头也只是短短一截,看起来还挺温顺的。”

昨晚,“怪物”被暂时寄养在森林公安,今天将被送往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专家判断这是一条巨蜥

为了这“怪物”的品种,记者找到了对野生动物颇有研究的浙江野鸟协会会员李超,请他帮忙作鉴定。

看照片后,李超确定这是一条巨蜥。

他说,在国内,只有一种巨蜥,叫做圆鼻巨蜥,在我国云南和东南亚诸国都有生存。不过由于图片上的巨蜥特征并不明显,不好随意下结论。

他怀疑,可能是被人从南方地区贩卖过来的。去年,衢州江山就有人因为贩卖圆鼻巨蜥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巨蜥作为受到灭绝威胁的物种,已被收进濒危野生动植物名录附录里,这些物种通常是禁止在国际间交易,除非有特别的必要性。“在我国,巨蜥的保护级别等同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李超提到,这种巨蜥本身就带有毒性,体表硬蜱感染率为88.9%,内寄生虫感染率为100%,不建议食用。当然,杀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本身就是犯法的。即使一般人想饲养巨蜥当宠物,也是不允许的。

李超说,巨蜥非常怕冷,遇冷后行动能力就会变得迟缓,甚至活不长,20℃的温度最佳。他推测,白天巨蜥反应不敏捷,可能是和气温有关。所以,有关方面应该尽快送到动物园或专业的野生动物救助机构饲养。

记者 陆麒雯 通讯员 李绩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