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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公共自行车不见了 9天后找回锁具已遭破坏

建议:车子用好后先放回服务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07日 07:4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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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沈之蓥

中国宁波网讯 10月27日,虞女士借的公共自行车丢了。昨天早上,好消息传来,车子在别的地方找到了,但锁具已遭破坏。宁波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称,这是目前宁波第一辆报失的公共自行车。

虞女士告诉记者,这辆公共自行车是10月27日下午4点她在江北文教路那里租借的,骑到鼓楼后,她将车子上锁停放在靠中山公园的空地上,准备晚上下班后再骑回去。

当晚9点左右,她从单位出来时发现车子不知去向。虞女士随后把情况反映给宁波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并报了警。她得到的消息是,如果车子找不回来,要赔偿的费用近600元。

幸运的是,昨天一早,她接到了宁波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的电话,说车子在别的地方找到了,但是车锁遭到破坏,虞女士现在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受损锁具的钱以及租金,大概100多元。

宁波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机务科的吴科长说,这是第一辆正式报失的公共自行车。公司也是昨天早上接到民警电话才知道车的下落。警方巡逻时,发现该车在海曙苍水街那里原地停了两天,一直没动过,民警发现后将其挪到了警务室。

吴科长告诉记者,市民发现借来的车子不见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拨打公司服务热线。如果5个工作日车辆能找回,借车人只需要支付相应租金,如果未能找到,借车人需赔偿相关损失,包括车价548元、锁具50元、芯片5元、锁舌15元,除掉折旧费,最终需赔偿的费用在500多元。

吴科长提醒,公共自行车是公共资源,不提倡长时间借车,用后最好先放回服务点,等要用了再借,以方便他人使用,同时也能防止遗失。除此之外,市民还车时不要太急。有的人还车时太过匆忙导致车子没锁上,容易被人“捡便宜”将车骑走。

据了解,为了避免车辆流失,宁波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也要求员工平时外出时,对马路上没停进服务点的车辆多留意,特别是一些停在隐蔽角落的车子,看看是不是报失车辆。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