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自驾游撞上大桥护栏 老伯将大桥管理方和儿子告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14日 08:17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元旦早上6时半,杭州湾跨海大桥上车流量要比往常多一些。突然,一声猛烈的碰撞声打破了平静:一辆汽车撞上大桥护栏,车内年近八旬的老人受伤。

伤者叫周老伯(化名),江苏人。事发当天,儿子小周开车载他从厦门返回江苏,路经杭州湾跨海大桥时发生车祸,周老伯前后花去医疗费约4万元。

周老伯觉得是当天路面结冰导致车祸发生,为此,今年3月,他将大桥公司和儿子小周一并告上法庭。

周老伯称,因路面结冰湿滑,导致车头与桥面护栏相撞,大桥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应及时提醒驾乘人员注意行车安全和清除路面结冰,但大桥公司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大桥公司赔偿4万余元。

今年4月,慈溪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大桥公司认为,大桥高速的道路符合安全通行条件,如果因道路结冰致周老伯受伤系不可抗力,公司无需对周老伯损害负责。小周则认为,他是按规定正常行驶,没有理由为父亲损失负责。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小周具有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过错,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周老伯无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大桥公司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保障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对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所能发现的安全隐患,尽可能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排除,或者采取发布信息的方式提醒驾乘人员注意行车安全,以防范、控制危险的发生。

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表明,事发前一天以及事发当天均为晴好或多云天气,气温零下1.6℃,有霜,并无降水,可以推断,事发路段并无结冰的天气条件。即便结冰也只可能冰面极薄、范围极小,并不足以构成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安全隐患。因此,大桥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小周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应对周老伯损害承担责任,周老伯本身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据此,慈溪法院判决小周赔偿周老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计4万余元。周老伯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宁波中院。近日,周老伯撤回上诉。(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亦茗 晓波)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