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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有10人(群体)获得“浙江骄傲”
“浙江骄傲”人物评选开始于2005年,在之前的8年间我市先后有10人(群体)获得“浙江骄傲”。他们分别是:情系残疾人的好干部王延勤、救助罗南英的2300名宁波市民、助学贵州的1万名宁波市民、背着同学去上学的陈吉、在东北设立奖学金的王国军、捐肝救人的林萍、“造桥女孩”严意娜、“助学红娘”龚学明、“老师妈妈”葛明霞、照顾亡友家人的方亚儿。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周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