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积极肯定市政府前阶段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度评价社会各界无私爱心救助,同意报告提出的有关工作安排。
会议认为,今年“菲特”强台风造成的特大洪涝灾害,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把抗洪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奋力抗灾,顽强自救,重建家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要全面评估特大洪涝灾害对灾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严重损失,认真总结抗洪救灾和防洪排涝工作经验教训,切实增强灾害意识、危机意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做好灾后复产、重建家园、兴修水利、发展经济等一系列工作,奋力夺取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
会议强调,灾后重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规律,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市政府要科学制定重建规划,强化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优先保障灾区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灾后重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促进;要着力抓好对口帮扶工作,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对口帮扶项目早日建成;要认真落实灾后重建各项政策举措,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全面恢复工农业生产;要抓紧修复水毁工程,完善防洪体系,科学规划水网出海口、水利工程和防洪排涝设施布局,加快大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低洼地和老小区改造,提高防洪排涝的规划设计水平,全面推进“治水强基”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切实强化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健全政府应急预案和社会公众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快速反应、科学救灾能力。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组织要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监督政府抓好灾后重建,认真落实防洪救灾法律法规,进一步组织人大代表立足岗位、积极作为,深入群众、纾解民困。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讲大局,讲奉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大力弘扬抗洪救灾精神,齐心协力、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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