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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海鲜提单丢失 海院支招帮助解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30日 07:4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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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6日,杭州嘉宁有限公司从德国汉堡进口了近80吨的冻煮带壳北极虾,准备运往国内销售。但在向货代方寄送单据以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相关单据丢失。

10月下旬,该批货物进入宁波港保税仓库,由于提单遗失无法提货,经与船公司交涉未果,嘉宁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求助。此后,海事法院迅速发出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同时向船公司发出通知书,要求其待法院作出裁定或判决后再处理该批货物。

但这批冷藏海产品的销售具有季节性,且长期存放仓库容易变质,还得多交纳高额的仓储费用,如果在一个月公告期满后再进行处理,货主将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为此,货主在海事法院的建议下,在公示催告期间,向法院提供了280万元相当于货值110%的现金担保,先行向法院申请提取货物。之后,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准许其向承运人及代理人提取货物。据了解,该公司近日已向船公司顺利换取了提货单,并办理了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

(王舜毕)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