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园作为一个公共开放场所,大妈们来跳广场舞他们也没有制止的权力,能做的只能劝阻她们在时间和声音上注意。有一段时间,他们曾想限制大妈们跳广场舞,但是遭到了投诉,最后只好妥协。
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的郭警官表示,对于广场舞的投诉,只要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他们只能到现场制止一下,除此之外,还没有好的办法。
江东城管局东柳中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广场舞作为大妈们一种参与度较广的娱乐健身形式,如果动用硬性的执法手段肯定行不通,他们也只能进行劝阻,或在中、高考期间前去禁止,其他时间,还没有找到好的办法来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小区物业因为没有执法权,对于制造噪声的居民仅有劝导权,无法形成震慑力。同样的,公园、广场的管理方也没有这方面的权力。而且,当前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方面仅有原则性规定,并没有具体的细则,在现实中操作起来很难。
市民建议:进行规范化管理
大妈们要娱乐要健身,居民们要休息,两者难道真找不到好的解决办法吗?采访中,多名市民建议,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将周边合适的场所开辟出来,供大妈们跳舞,这样可以收到两全其美的效果。
北仑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牡丹社区也曾遇到大妈跳广场舞扰民的问题,最后经过努力,在附近给大妈们找了一个跳舞的地方,大妈们舞照跳,居民们也免于骚扰。
市民陈先生建议,政府应变被动为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加强对广场舞的引导,进一步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时,应该修改现有的管理条例和法规,加大处罚力度,明确执法主体,使其更有操作性。对于依然违规者,要坚决毫不手软地进行处罚。当然,这需要多个方面的努力。文化、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应相互配合,主动参与到广场舞治理活动中来,对现在的广场健身舞活动进行支持性规范化管理,制订相应法规,为活跃城市文化生活,为全民健身大开方便之门。
记者 边城雨
他山之石
广州:今年11月份,广州市作出规定,对于广场舞拟限时间、限声响、限区域,临近学校、医院、居民楼、机关办公大楼等区域禁止开展喧闹的健身、娱乐活动,违者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预计明年年底前可正式出台。
唐山:在一些公共设施内开辟专用的场地,供大妈们跳广场舞,并且建立了配套的措施。对于违规者,城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长春:广场舞时间为17时至21时;应远离居民区,附近百米范围无居民楼;一定要调低音量,舞者不得大声喧哗,否则将被取缔。
三亚:今年6月,三亚市文体局出台规定:晚间广场舞活动时间不超过10时,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下。文体局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全面整顿广场文艺队、健身队,如发现违反规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没收音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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