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分时度假
三大陷阱
所谓“分时度假”,是指将度假酒店或度假村一个房间的使用权分时段销售给多个消费者,消费者购买后,即可每年或隔年在此享受度假服务。“分时度假”作为一个综合了旅游、服务、投资等多种概念的产品,在国外是一种发展较为成熟的期权产品,但“嫁接”到我国后,却出现了偏差。工商部门提请消费者注意在享受分时度假这一时尚产品时,冷静防范消费陷阱。
一是部分旅游公司为推销此产品,经常采取“洗脑式”宣传,安排业务员采取一对一、长时间的讲解推销方式,消费者称,为结束长时间的被推销过程,往往“晕头转向”就把合同签了。有的公司还以“赠品”、“最后机会”、“当天购买才有特价优惠”等不实名义,引诱消费者即时付款购买或交纳定金。消费者要给自己冷静思考的时间,对于度假产品价位等信息不妨使用手机上网查询,多方对比再做决定。
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消费者依据合同维权困难。实践中,很多公司都要求消费者先交钱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再送达会员章程和会员手册、度假指南等合同附件;但对我国与他国关于境外游的条约、政策等诸多限制避而不谈,片面夸大实际履行能力。但争议发生后,消费者往往难以证明签订合同时对方进行虚假宣传,实践中,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较多。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消费者在对合同协议内容不熟悉的情况下,应该避免冲动签订,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以免将自己陷入合同违约的境地。
三是相关公司资质认证缺失,监管处于真空地带。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对分时度假行业的监管相对滞后,甚至应该将其纳入何种范围监管尚不明确。从事此产品销售的公司良莠不齐,经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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